介绍男性卖淫皮条客被判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新闻晚报报道,12日,上海首例介绍男性卖淫案一审宣判,“皮条客”邵某被判刑一年。2003年7月下旬,邵某和他人合伙为本市西藏中路某弄内的“鑫龙酒吧”拉客源,通过介绍同性恋者去该酒吧消费,从中抽头,并向男性同性恋者介绍20岁左右的男青年“出台”卖淫。法院审理后认定,邵在2003年8月13日到15日,介绍他人卖淫3次,并从中获利,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