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无烟校”规定 教师在校吸烟可被解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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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0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记者陆云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海淀区部分“无烟学校”对老师实行了一项非常严厉的措施,即教师在学校吸烟将有可能被解聘。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给全区普通中学都授予了“无烟校”称号。为区别于以往带有“终身制”荣誉称号性质的“无烟校”,海淀区教委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 为此,海淀区各中学按照区教委统一部署,召开了校务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讨论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无烟校”实施办法。有的学校狠抓教职员工吸烟问题,在本校实施办法中规定,禁烟教育将与教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福利待遇等挂钩。甚至有些学校还规定,教师在校吸烟,最严厉的处罚就是解聘。 作者:记者陆云红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