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站不允许涉足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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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4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国家有关部门即日起开始对全国报刊社记者站进行清理整顿。通知规定,各地要严格审核记者站的建站条件和驻站记者的新闻采编资格,只有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领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具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纸和期刊出版单位,才能根据新闻采访工作需要在报刊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记者站。教学、教辅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非新闻性期刊等不得设立记者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记者站工作,驻站记者的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通知强调,记者站职能仅限于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活动,一 内部刊物不能征订发行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发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局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知要求,对现有不符合出版条件,违反规定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或其他不得刊载的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立即注销其准印证;对未经批准非法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立即收缴,按照非法出版活动坚决查处;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公开征订发行、刊登广告、收费或变相收费,擅自更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准的项目等违规行为,要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注销其准印证;对在非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收回准印证,今后不得再印发。通知规定,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从今年1月起必须在头版(报型)或封面(刊型)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