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原市长被双规后忏悔:“傍大款定会傍出大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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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15 汉网 | |
李水明,曾任玉林地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玉林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北流市委副书记、北流市市长。2003年12月24日,广西贵港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详见本报1月3日8版《三道防腐墙没挡住一个贪市长》)。去年7月25日,李水明被“双规”。在“双规”期间,李水明写下了长达8页的《我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反思》,认识到,“巴结我的人、给我送钱送物的人是看中我手中能给他们带来更大利益的权力。‘傍大款’必然会‘傍’出大事。”“‘贪’之深处是铤而走险,是人为财死。‘贪’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