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2004反腐六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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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36 东南快报 |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5人。根据会议公报,会议提出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具体要求。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第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逐步推行党委常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严肃查处金融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 第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要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六,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全会补选马马文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作者: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