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 三类税务政策助下岗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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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38 天津日报 | |
本报北京专电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昨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方针,税务方面制定了三大类政策。 郝昭成表示,第一类,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 第二类,是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里分新办企业 第二种情况是对现有的企业,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业(只从事零售业务)企业给予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享受这条政策的条件同样是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应该占职工总数的30%或者以上。 第三类,对国有大型企业实行主辅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