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保费加害替身 一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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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4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日,成都中院在双流法院对高华、高凤姐妹为骗取巨额保险金而故意杀人、包庇一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高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妹妹高凤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庭上,高氏姐妹均表示将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虽没有高华杀害被害人的直接证据,但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所举证的现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鉴定书、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能够形成锁链,足以证实高华杀人的事实。 新闻回放 高华、高凤二人是亲姐妹,分别出生于1965年和1969年,均为四川省崇州市人。2002年下半年,高华为骗取巨额保险赔款,先后在多家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了8份保险单涉及金额达150余万元。之后,高华聘用一外貌与其相似的一外地来蓉打工人员为保姆。去年3月15日晚11时许,高华经过精心策划,驾驶一借来的奥拓车将该保姆骗至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农村一村道上,乘其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牵引锤猛击该女子面部,致该女子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高华将自己的身份证、通讯录等物放入死者裤包内,并用剪刀将受害人嘴上的痣剪掉,伪造成高华遇害身亡的假象。 《华西都市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