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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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54 新桂网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新成绩。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声明:广西日报社所属《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广西画报》的网络版权已授权新桂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授权转载者务必注明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新桂网―南国早报/新桂网―当代生活报/新桂网―广西画报”。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网站广告 帮助信息 意见建议 版权声明广西日报社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