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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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54 新桂网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立法、监督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新的一年的工作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声明:广西日报社所属《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广西画报》的网络版权已授权新桂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被授权转载者务必注明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新桂网―南国早报/新桂网―当代生活报/新桂网―广西画报”。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网站广告 帮助信息 意见建议 版权声明广西日报社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