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权闹纠纷 龙城两“名士”听证会上争名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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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5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月14日讯(记者陈佳嘉)你叫“名士”,我也叫“名士”,究竟谁是“李逵”谁是“李鬼”?昨日,柳州市柳南工商分局对侵犯“名士”注册商标专利权一案举行了听证会。 陈老板是温州人,7年前只身一人来柳州做皮鞋生意。一转眼,他在柳州的生意越做越大,代理了几个皮鞋品牌,去年他还争取到了温州瓯海名士鞋业有限公司的柳州代理权。正 陈老板几经询问得知,2003年11月20日,厦门名士鞋业有限公司柳州代理商到工商部门举报,称陈老板所经营的“名士鞋业”侵犯了他们厂的商标注册专有权。工商人员立即赶到陈老板门面,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并以涉嫌侵犯“名士”注册商标专有权查封了店里的“名士”皮鞋,12月23日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将封存的580双皮鞋予以没收,罚款1万元。陈老板不服,申请听证。 昨日上午,陈老板和参与调查此案的工商人员一起参加了听证会。工商人员认为,从2003年10月份开始,陈老板从温州市瓯海名士鞋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皮鞋,鞋盒、鞋内、鞋底均以突出方式标注“名士鞋业”字样,合格证上突出标注“名士”、“穿名士走四方”字样的“ZHONG—CUN中村”牌皮鞋。 而“名士”商标是厦门市名士鞋业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注册的注册商标,陈老板的行为构成了《商标法》中“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样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违规。 陈老板认为,他所销售的皮鞋是温州市瓯海名士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该公司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该产品商标也经国家注册为“中村”。厂家使用的商标和“名士”的商标明显不同,只是都使用了“名士”两个字。“名士鞋业”本身就是企业名称的缩写,“名士鞋业”还作为企业名称在当地工商局领取工商执照,所以他也不存在销售侵犯商标专有权商品。 听证会结束后,工商部门并没有对当事人立即做出处罚,而是择日评议再作出处理决定。陈老板告诉记者,这个“侵权”官司不仅仅发生在他身上,其他地区代理商都曾出现过这类问题,但当他们出示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时,工商部门就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责编:蒙卫芝 李华林(实习)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陈佳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