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银行西安支行副行长收7万贿赂被判3缓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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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5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尹超) 曾任中国银行西安市支行副行长的史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促成客户借贷,收受贿赂7万元。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审理,被告人史某积极认罪悔改,主动退回所收赃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1万元。 检察院起诉称,被告人史某曾任中国银行西安市分行副行长,1998年12月,陕西某建筑公司在中行史某所在分行申请500万元贷款,时任该行副行长的被告人利用其任副行长及 昨日庭审中,被告人史某积极认罪服法,主动退还受贿赃款。法庭认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并充分考虑被告人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