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前夫妻子骚扰,申请保全手机短信证据并将其告上法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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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朱赞锋)老公和同学擦出“火花”并最终走到一起,如愿以偿的朱女士(化名)在婚后仍发短信打电话侮辱、挖苦老公的原配。气愤的林女士(化名)遂到公证处对骚扰短信申请了证据保全,并进行了起诉。海珠区法院日前判决现任妻子侵权行为成立,应向林女士赔礼道歉。 老公的同学抢走了老公 原告林女士年近50,和郑某(化名)结婚后一家人生活和睦。郑某的同学朱女士与林女士于2001年相识,当时两人的丈夫也都在场。之后,朱女士就和郑某一直有电话往来,并产生了感情。林女士称,此后,朱女士不停地打电话向她“汇报”“战果”,发短信骚扰、侮辱她,仅2003年5月6日就有4条骚扰短信。5月16日,林女士到广州市公证处对来自朱女士的8条骚扰短信申请了证据保全。 第三者反骂原配低级下流 在朱女士发给林女士的短信中,有这样的字句,比如“我昨天和你的老公共进晚餐,你有何感觉呢?”,“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饭开心,你发烂渣(生气)都没有用,他的心已经远离你”,“你是个失败者”等。在短信中,她还骂林女士低级下流:“一个没有文化水平的人语无伦次,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低级下流,一个出身低微的人没有受过熏陶的人难怪低级无层次愚昧无品味,和你对话有失我的人格”。 离婚之后电话骚扰仍不停 林女士说,朱女士不但电话骚扰,还多次上门吵闹,公然声称与郑某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致使左邻右舍都知道了她的家庭危机,使她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虽然不忍心放手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家庭,但也只好和郑某于今年7月协议离婚。此后朱女士仍然继续打电话骚扰林女士。不得安宁的林女士遂向海珠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朱女士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被判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被告在2003年5月6日至11日发给原告的8条短信带有挖苦原告、侮辱原告人格尊严及打击原告身心健康的字句,客观上对原告的身心、人格尊严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其行为已对原告构成了电话的骚扰侵权行为。所以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合理合法。鉴于被告的行为对象是特定的,范围也只涉及原告,且侵权行为并未对原告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电话骚扰行为,并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 图:邝飚/图 专家说法:可以索取精神赔偿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是有一定道理的,这说明侵权行为造成影响范围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果的严重程度。陈律师个人认为,在原告所处的情况下,引起精神损害是必然的,即使没有证据,法官也是可以认定的。而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并没有说要损害到什么程度才能赔偿。所以如果法院认为侵权损害后果比较轻,那么可以少赔一点,但不赔就不太恰当。《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也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有过错的第三方赔偿。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