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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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新华社昨受权发布全会公报。 全会提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提出,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全会提出,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