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度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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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18 现代快报 | |
“经过一系列必经程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很快将向社会颁布。”12日晚,中纪委一位人士向记者如此表示。继去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讨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后,12日中纪委例行的年度会议,再次传出党中央决心建立制度反腐体系的信号。 作为我党执政54年来的首部党内监督条例,之前,这部条例已经过了13年的漫长论证 记者:您觉得《条例》出台有怎样的背景? 李永忠:这是我们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如果把目光放得远一点,可以看到,我们党对加强党内监督一直是高度重视的。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也就是说,13年前,我们党就提出要制定一部条例来加强党内监督。现在是最合适的时机 记者:从1990年3月第一次明确提出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到今天,已经13年,为什么经过那么长时间? 李永忠:第一次提出要制定这部条例时,由于政治风波刚过去,经济压力很大,摆在我们党面前的、更重要的任务是把经济搞上去,所以那时经济体制改革推行比较快。而作为政治体制的组成部件———《党内监督条例》在党内酝酿论证就比较多。虽然没有颁布,但是对它的论证和调查研究一直都没有中断过,并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在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基础上,把它推出来。 记者:现在是最合适的时机? 李永忠:这个我认为有几方面的原因。第一,通过这13年,我们党对于党内在权力分解和制约上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在认识上有了深化;第二,我们已经有了半个世纪的执政经验,确实感觉到需要有这样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来制约权力被滥用;第三,通过13年的论证和积累,我们对于这部条例的制定已经有了经验。另外,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不同于以往的“手段论”和“目的论”,反映了党中央对于民主的认识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境界。只有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监督 记者:2003年这一年,有些高官落马,国内惩治腐败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而在最近几年中,因腐败造成了某些干群关系紧张,《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不是和这几年的形势有关? 李永忠:当然有关系。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而腐败就是危险中的最大危险。怎么来解决这个最大危险?就是要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防止权力违背人民的意志而滥用。怎么保持呢?就要靠监督。怎么监督呢?就要靠制度。 只有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监督,只有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也是软弱的监督。反腐“三个转变” 记者:这样的局面在《条例》出台后,是否就可得到改变? 李永忠:随着《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生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特别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我以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将出现“三个转变”,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开启之步 记者:《条例》的出台对2004年的反腐斗争,有怎样的意义? 李永忠:《党内监督条例》应该说是2003年制度反腐和制度建党的重要里程碑,看起来只是党内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小步,实际上却是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一大步,它带有开启之步的作用,它开了党内条例监督的先河。(摘自《东方早报》) 作者:严晓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