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述廉瞄准“一把手”家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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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2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事件 本报讯(记者李刚殷)领导干部有无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无违反规定接受现金、有价证券?住房、用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如何?刚刚进入新的一年,在浙江省,各市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正忙于述职述廉,接受民主测评。 据了解,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浙江省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总结完善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其中,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作述廉报告,并由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测评。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为此,浙江省在去年底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中央和浙江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九项内容: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规定的情况;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以及子女在国(境)外求学等情况;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定的情况;执行不准接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规定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及发生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和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等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同时,每项内容还明确了需说明的具体事项。 述职述廉工作按“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进行。测评和评议情况及有关资料由浙江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查工作档案、廉政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述廉制度,旨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浙江省纪委领导已经在1月9日下午,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集体述廉。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更要起带头作用,扎扎实实把这项制度落实好。” 链接:“一把手”权力大过天? 翻阅沈阳“慕马”腐败大案的名册,有心人会发现,涉案人员中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且无一不来自“要害”部门。透过厚厚的卷宗,这些“一把手”腐败的特征跃然而出: ———党政大权一把抓,财务审批一支笔。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自称是“党内个体户”,市委常委会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重大项目以及大块土地批租,都由他个人自作主张,土地出让金说免就免。 ———肆无忌惮地任用亲信,干部任免“一锤定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的原沈阳市物价局局长王秀珍,既是局长,又是党组书记,财务收支她“一支笔”审批,干部任免、人员调入、工程招标等更是她一人说了算。 ———大肆收受贿赂,利用权力帮助他人招揽工程或干预基建项目。鞍山一名干部向慕绥新行贿后,慕便力主举荐他到沈阳任烟草局副局长、局长。在要求遭拒绝时,慕狂妄地表示:不给这个职务就不交税。仅此一项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高达上亿元。(据新华社) “一把手”犯罪原因剖析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认为“一把手”犯罪的原因很多,择其要有三: 首先,家长制遗风与好人主义盛行,习惯法大于成文法。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部门中家长制遗风和好人主义实际上支配着党内生活,“习非成是”演变为习惯法。家长制遗风有所不同于以前所讲的家长制度,还沾染了现代色彩,比如称呼“一把手”为“老板”。这种“称呼”正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我们党几十年来形成的同志平等关系。家长制遗风和好人主义还涉及到若干认识误区:例如,维护“一把手”威信是不是不能进行监?胶驼箍溃刻岢瞿持稚埔馊摆墒遣鹛ɑ故遣固ǎ俊耙话咽帧贝蠡故堑澄峒宕螅慷缘澈腿嗣窀涸鸷投浴耙话咽帧备涸鹑绾瓮骋唬? 其次,已有的成文法存在某些缺陷,有的本来是好法规,但实际的功效没有用足、用实、用细,“立而不施”、“有法不依”、“虚监”现象部分存在。 再次,对人的素质要求和养成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据瞭望周刊) 管好党政“一把手” 1987年7月,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1990年3月,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监督;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指明了具体方向,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