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一店主汽枪伏击汽车挡风玻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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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43 都市快报 | |
通讯员许式统丁必裕 都市快报讯2003年11月以来,天台公安局指挥中心连续接到驾驶员报警,称汽车在行驶中挡风玻璃被人用汽枪击碎,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挡风玻璃骤然粉碎,驾驶员猝不及防,十分危险。据统计,自11月6日至12月10日,天台城西派出所为此共接到出警指令11起。 城西派出所曾专门布置夜巡队员加强巡逻,以期发现线索,但终因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不确定,案件没有进展。 2004年1月10日,警方接到驾驶员报警,称在上三高速公路天台服务区500米的地方被人用汽枪击碎挡风玻璃,差点儿车辆失控。城西派出所根据驾驶员提供的情况,到案发现场察看地形,分析、刻画嫌疑人特征和作案情形,酝酿出了一套守候方案。 1月12日凌晨,该所3位警员驱车前往预定的守候地点,发现立交桥下停放着一辆摩托车。不久后,山上跑下一个人来,手提裤子,称这辆摩托车是他的。“你叫什么名字,到这里做什么?”警员问他。 “我刚用摩托车送客回来,想拉屎,就跑到山上了。”这名叫洪于江的青年对答如流。 “屎拉在什么地方?带我们去看看”,这一问,洪于江慌了,“我刚想拉,还没拉。” “不是吧?从你的摩托车排气管的热度来分析,起码停在这里有10多分钟了。”警方追问,“你开摩的多长时间了?”洪于江答他有半年多了。 “你开摩的怎么只有一个头盔?开摩的该有两个头盔,这是常识。”洪于江败下阵来。 洪于江被带到派出所。他交代了自己自2003年11月份以来,先后31次用弹弓将过往车辆挡风玻璃击碎的犯罪事实。28岁的洪于江在上三高速天台城关出口处旁开了一家汽车挡风玻璃店,因生意清淡,他便想出了这个馊主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