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输血感染艾滋官司3年无结果 涉及领导亲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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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43 新华网 | |
6岁的小佳佳不怎么爱说话,一阵冬日的寒风迎面吹来,她咧着小嘴轻轻地———哭了。 从来到这个世界时,她就与一个威胁生命的阴影相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为此,她一次次地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地坛医院,细数着自己的生命长度(本版2000年8月23日《一起艾滋病引发的血液官司》进行过报道)。 1999年5月16日,佳佳的妈妈靳双英被怀疑艾滋病血液感染而死亡,1个月后,佳佳也被确诊为艾滋病毒感染呈阳性。这一结果,几乎使佳佳的爸爸王为军失去了生活的信心。为了给佳佳治病,家里卖掉了农用四轮车,卖掉了拖拉机,并且背上沉重的债务。由于佳佳经常发烧,时刻离不开药,作为父亲,王为军时常感到孩子“生不如死”。有人劝他悄悄把孩子处理掉,王为军流着泪说:“母亲已经被艾滋病害死了,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亲,只要孩子能活一天,我就陪她一天。我与女儿相依为命,绝不会抛弃她,绝不让女儿在人世间这短暂的时光里,受到丝毫委屈。” 2000年7月,王为军和佳佳把当初为靳双英违规输血的医院———沙河市康泰医院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是医院违规输血导致了靳双英感染了艾滋病,进而通过母乳传给了孩子。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研究与服务中心免费为其代理诉讼。对原告的指控,医院予以否认。2001年1月21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夫人娜内女士访问中国,特意找到王为军,握着他的手说:“别着急,我们一起帮助你们。”2001年10月15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沙河市泰康医院赔偿医疗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36万余元。随后,该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近两年的漫长时光里,王为军一方面等待再次判决,一方面不断带着佳佳看病。2003年8月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驳回了一审判决,发回邢台市中级法院重审。3年里,孩子从3岁长到6岁,随时受到艾滋病魔的袭扰,经常感冒,高烧不退,王为军发誓不打赢官司,不剪头发,如今,他早已是长发披肩,甚至华发早生。 一场事关孩子生命和健康的官司,打了3年,还是毫无结果,让王为军有说不出的苦涩。 2003年8月以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又重新组成合议庭,审判长吴章彬等人重新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他们审理查明,靳双英于1997年7月30日在沙河市康泰医院住院,8月1日生下一女孩,8月4日,沙河市康泰医院为靳双英输血400ml。1999年5月16日,靳双英死亡。康泰医院给靳双英输血为自采血,该行为属违规行为,并已由沙河市卫生局进行了处罚。 为此,邢台市中院认为,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靳双英和佳佳感染了艾滋病毒,与康泰医院给靳双英输血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康泰医院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充分,就要依法承担败诉的责任。 3年前,记者前往调查时,武安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任岩峰说,王为军的妻子靳双英是普通的农家妇女,连远门都没出过,血液传染的可能性非常大。防疫站的追访报告直接把矛头指向了靳双英分娩所住的康泰医院。而康泰医院称,给靳双英输血的血源来自一个叫“刘保”的献血者,康泰医院提供的“刘保”竟是当时医院负责采血的医务人员杨巧芳的弟弟杨兴其。 杨成了本案的关键。3年前,记者在冀南山区奔波了几个小时,找到了杨兴其,他在献血的年份、月份、季节,穿什么衣服、谁通知去的,献血时自己的名字、谁给编的假名等14个与献血有关的细节,均称自己都记不清了。 3年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康泰医院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刘保即是杨兴其。康泰医院不能将刘保的真正身份说清,由于其违规采血,又不能证明刘保所献的血液是健康的,不含有艾滋病毒,也就是说康泰医院对输血与靳双英感染艾滋病没有因果关系举证不充分。故应认定二者有因果关系。 2003年12月25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康泰医院赔偿靳双英和佳佳医疗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36.2042万元。对此,王为军表示,赔偿的数额难以补偿他们一家蒙受的巨大损失,他将继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记者在邢台市采访期间,曾证实了康泰医院当时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分别担任管辖该地区医疗卫生工作的沙河市(县级市)副市长、邢台市(地级市)市长,后来,担任邢台市市长的亲属又转任河北省某部门负责人。当时,邢台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曾向记者表示,此案涉及领导同志的亲属,但相关领导同志会正确对待这一事情,不会干预司法、行政部门对此案的处理。但王为军依旧深深地担忧:“这个案子一拖三年多,还可能四年、五年,作为饱受艾滋病毒折磨的当事人的家属,真的期盼着有关部门能早点给予结论,让感染艾滋病毒的孩子看到一丝来自社会正义的希望。”(记者刘畅蒋韡微):(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