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双流血腥骗保毒妇一审被判处死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21 新华网 | |||
案情·回放 杀死替身骗取保费 高华、高凤两姐妹为四川省崇州市人。2002年下半年,高华在多家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8份,涉及金额150余万元。为骗取巨额保险赔款,高华聘用一外貌与自己相似的外地来蓉打工人员为保姆,并于2003年3月15日晚将其骗上一租用的红色奥拓车。高华将车开到双流县九江镇一村道上,乘保姆不备,用牵引锤猛击她的面部,致使保姆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高华又将自己的身份证、通讯录等物放入死者裤包,伪造成自己遇害身亡的假象。案发后,妹妹高凤在明知高华未死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 法庭·现场 高华表现十分疯狂 在法庭上,高华和高凤一直镇定自若地站着。高华身穿黑色毛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眼神不时游移,显得有些慌乱。高凤一直低埋着头。当法官宣判高华被判处死刑时,高华再也“酷”不下去了,她大声叫嚣,显得十分疯狂,她坚持称自己是冤枉的,没有杀人,判决错误,她一定要上诉。高凤得知自己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时,没有流露出太多情绪,似乎已在预料中。 法官·宣判 情节恶劣判处死刑 法院认为,该案中虽没有被告人高华杀害被害人的直接证据,但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所举证的现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鉴定书、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能够形成锁链,足以证实被告人高华杀人的事实。因此,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华“没有杀人”的辩解,以及其辩护人提出“指控高华杀人没有证据支持、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高华无罪”的辩护意见不成立。由于该案中被告人高华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高凤的犯罪情节也较为严重,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亲友·反应 高凤丈夫怕听判决 高凤的丈夫贺向东(化名)说,他怕听到判决结果,所以没到场。他认为,妻子高凤是受姐姐高华的牵连,“如果高凤想上诉,我坚决支持她。” 张林(化名)是高华已故丈夫马云生的生前好友,他听到高华被判死刑的消息时显得很平静,“她(高华)罪有应得,早晚都是被判死刑的份。”马云生的弟弟马云德在崇州得知高华被判死刑的消息后,情绪很激动,“不晓得今天要宣判,晓得肯定要到现场看看高华的下场。”马云德说,“她(高华)100%是死刑!”(王鑫记者赵倩陈昊实习生钟文懿) :(来源:天府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