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政策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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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2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扬)本市部分廉租住房政策有了新调整,优抚家庭一人户也可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了。 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新近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我市部分廉租住房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廉租住房的配租租金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30元;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近郊区廉租住房配租租金补贴标 此外,新政策对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也进行调整。调整后,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补贴为2人户补足到13万元,增加了3万元;3人户补足到16万元,增加了1万元;4人以上户补足到18万元,减少了2万元。而以前无法享受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优抚家庭1人户现在也能享受这项政策了,并且参照2人户家庭标准执行。 据介绍,本市的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城八区享受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优抚待遇的廉租家庭,包括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可购买安置用房的廉租家庭;执行货币拆迁政策的廉租家庭;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外迁政策的廉租家庭;以及其他经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家庭。享受廉租家庭按租金补贴还贷政策的2人户家庭可购买一居室,3人户家庭可购买一居室或二居室,4人以上户家庭可购买二居室,按照这一政策购买的住房不超过75建筑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