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涉黑团伙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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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44 华商晨报 | |
据《河南商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中级法院获悉,河南登封王振松等50余名被告人涉“黑”一案,已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王振松等人的上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偷税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王振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张占义死刑;王振松之妻卢新英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50名被告人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河南省高级法院经二审认定,被告人王振松自1996年初承包登封白沙水库以来,以保护所谓的“公司利益”为名,成立“水上巡逻队”,并为“队员”配备了枪支、弹药、匕首、手铐、“110”摩托艇等工具,在白沙水库一带及周边地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活动;共致3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80余人被殴打,从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此外,还有2人构成窝藏罪,3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1人构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