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甄别假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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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56 华商晨报 | |
丐针对目前出现的乞丐职业化及假乞丐泛滥的现象,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开发管理处处长彭澎指出,在没有完全消除贫富差距情况下,要彻底消除乞讨现象是不太现实的,应该通过国家立法或地方立法的形式来对乞丐进行去伪存真。乞讨已蜕变成职业应该看到,那些真正的乞丐能放下尊严前来进行乞讨,一是因为穷困或碰到了灾难,二是从侧面反映出了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一个状况。 在他们不强行索取、不影响交通、不影响路人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他们的乞讨行为应视为他的基本权利,也就是他有乞讨的权利。 但这些人毕竟是少数,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原生乞丐”越来越少,乞讨已经不再是一种求生手段,而是蜕变成一种致富手段。出台法规管假乞丐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职业乞丐,目前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职业乞丐”已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而治理“职业乞丐”解决这一盲区的途径,最好由国家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 在国家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地方上也可以通过委托类似社科院这样的机构来对乞丐问题进行调查,随后制定出相关的法规交人大审议通过后实行。 只有通过法律对乞讨行为、地点进行规范,国家机器才能分辨出乞丐们的真伪来,让善心市民放心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乞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