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两岸农产品贸易可借鉴大陆与港澳间贸易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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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1:0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农业部台办副主任任爱荣女士在今天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岸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完全可以借鉴大陆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贸易模式,建立两岸之间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 她同时表示,大陆愿意就这方面问题与台湾农业界进行深入的沟通与洽商,也将为更多的台湾农民提供创业空间,欢迎农业界的朋友来大陆发展,实现两岸农业的互补、双赢。 任爱荣副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明了近来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情况。她说,在过去一年里,两岸农业界顺应潮流,不断探索交流的现实途径,通过加强人员往来,召开各种专业研讨会和经贸洽谈会,开展专项农业技术合作计划等活动,增进了相互了解,沟通了彼此感情。仅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近年来接待的台湾农业访问团组累计就超过200个。来访人数达到2100多人次。两岸农产品贸易日益扩大,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台湾农业企业和农民来到祖国大陆寻求新的发展空间。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大陆的台资农业企业总数达到4609家,投资总额超过三十亿美元。其中2002—2003年两年就新增453家,合同金额4.96亿美元,实际利用3.06亿美元。台资农业企业总体经营状况良好。1997年以来,大陆在福建、海南、山东、黑龙江、陕西等省的部分区域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为两岸农业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载体和平台。可以说,在近二十年两岸经贸关系中,农业交流与合作是诸多产业中最自然、最持久、最具基础性的,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任爱荣副主任同时也指出,尽管两岸农业的交流与合作有了相当程度的进展,但是,这种进展与两岸的现实需求相差还很远。目前,大陆从台湾进口的农产品占大陆农产品总进口不到1%,台湾对大陆的农产品出口也只占到台湾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5—1.6%。祖国大陆从来没有设置任何针对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的限制条件,问题在于两岸不能直接“三通”,使得现实当中两岸农产品贸易处于一个非正常状态。这与台湾农民的利益是相悖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