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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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1:23 海峡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根据会议公报,会议提出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具体要求。 第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 第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l)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公报还要求深入推进教育、医疗行业等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第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 第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公报说,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第六,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