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礼七万被判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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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2: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小乙实习生高雅黄岩)利用担任中国银行西安市分行支行副行长职务的便利,在积极为两家企业申请贷款和短期借款后,将7万元的“感谢费”收进自家囊中。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当庭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史雅颂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8岁的史雅颂,大学文化程度。从1995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行西安市分行兴庆 1999年11月,西安一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张某,向中国银行西安市咸宁路支行拆借6000万元的短期借款。为感谢对时任咸宁路支行副行长的史雅颂在借款上的支持,2000年和2001年春节前,张某送给其“感谢费”共计2万元。 以上两笔“感谢费”均被史雅颂用于家庭花销、个人消费或存入银行。 昨日上午,市中院依法开庭使用简便程序审理了此案。考虑到案发后史雅颂能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将受贿的全部赃款退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