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莫要放过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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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2: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玉壶冰 近日,一学校社区贴出一则“放炮公约”,有几则内容很有参考价值。比如:校园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集中在学校大操场,住宅楼楼道及楼前楼后禁止燃放;锅炉房、实验室、校办工厂及校食堂为重点保护区,严禁在以上区域燃放;儿童燃放烟花爆竹要有家长监护;校护卫队要在除夕及正月十五晚加强燃放检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等。 1994年,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我市出台了《西安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一规定执行了10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近年市民要求“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去年12月9日,政府顺应民意,公布了修改后的管理条例,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了。对此,许多市民都十分高兴。但是,解禁的消息给一些人产生了一种误解,认为无论何时何地,谁都可以自由自在地随意放鞭炮了。所以,这些天时不时地都会听到鞭炮声,既扰乱了人们的生活,又造成了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公布一个“放炮公约”实在是个好办法。像前边的社区一样,参照政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个清清楚楚的公约让大家执行,既增加了喜庆气氛,又保证了社区的安全,真值得提倡。 春节眨眼就要到了,相信鞭炮解禁的第一个春节会因之更为热闹和喜庆。对那些喜放烟花爆竹的朋友来说,先把你的爆竹准备好,今年你可以尽情地放个够了。但是,高兴的同时切记,燃放还得依“约”进行。因为春节的安全与祥和,可是包括你我在内的千家万户的共同企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