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儿童成长的头号“杀手” 正视性侵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5:51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月14日电(记者秦亚洲、周芙蓉)当人们把关注儿童的目光聚焦在学习、饮食和心理等“重要领域”的时候,却未必知道这样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权威论断:意外伤害已经超过其他疾病,成为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 我国学者长达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从建国初期至今,肺炎、传染病和营养失调已经得到有效控制,而意外伤害却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至关重要的因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国务院参事闪淳昌指出,儿童意外伤害造成了大量的永久性残疾和早死,不仅给孩子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儿童死亡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即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 在我国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中,失去孩子给家庭成员带来极大的心理打击,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也影响着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实施。 在每年数以万计天真可爱的“祖国花朵”凋零的同时,非致命意外伤害乃至终身致残正折磨着更多的儿童及其家庭。根据我国疾病检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测算:估计全国每年约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其中有1360万人需要门诊或急诊治疗,335万人需要住院;正常功能受损的有120万人,致残达40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数十亿元。 从上世纪末至今,我国儿科学界在组织多学科研究,加强预防儿童期意外伤害的宣传教育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仍未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北京儿科研究所儿童健康与环境研究室主任丁宗一说:“儿童意外伤害不仅仅是医学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它的预防需要全社会的配合。由于我国在经济、文化和传统习俗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得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水平处于奇高状态,如不加以控制,还可能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完) 专家提醒:造成儿童意外伤害有四大危险因素 新华网贵阳1月14日电(记者秦亚洲、周芙蓉)在人们心目中,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最安全的地方。出人意料的是,家庭和学校恰恰是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最多的场所。专家认为,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双亲照顾儿童不周、居室布局与结构不合理、健康教育缺乏、交通量剧增与交通管理脱节等。 研究表明:儿童日常活动场所如家庭、学校、公园等是意外伤害的易发之地,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也呈增加趋势。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52%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家庭,19%发生在街道,12%发生在学校。其中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家里,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发生在学校和上学途中,且与学校体育运动设施和骑自行车有密切关系。 有的专家认为:儿童意外伤害与其说是天灾,不如说是人祸,它实际上是可以预防的。“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停和玩。”这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谣影响了许多人。但是,10岁的孩子过马路是否必须要大人带领?通过对大量在10岁左右遭遇车祸儿童的研究发现,这个年龄段儿童的视网膜只能同时控制1个移动物体,所以,在没有成年人的带领下让儿童单独过马路是极其危险的。 “我们习惯根据大人的经验来判断儿童的行为,想当然地认为孩子应该怎么样,很多情况下,是侥幸心理酿成了悲剧。”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研究员石绍华说。 许多进口药物包括营养品都在说明书上明确要求,应当将药物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避免被儿童误食。然而,一些家长对此却十分纳闷儿:“药是苦的,你让他吃他都不吃,他还会偷吃吗?”“又不是玩具,他难道会对药感兴趣?”实际上,很多孩子经常偷吃大人药的原因十分简单:“咬着‘咯嘣’一声,很好玩的”“吃大人的药,我就是大人了”“爸妈不让我吃,我偏要尝尝”。 近年来,由于校舍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原因导致学生大规模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在运动中和实验课上遭遇意外伤害的个案更是不绝于耳。 为此专家提醒:学校、家庭并不是人们习惯上认为的“安全港湾”,家长、学校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加强管理,减少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完) 性侵害,一个不容回避的尴尬话题 新华网贵阳1月14日电(记者周芙蓉、秦亚洲)京郊一个丧失人性的母亲为了钱财居然强迫亲生女儿从5岁开始卖淫,直到去年,她12岁的女儿莲莲才向派出所报案;吉林省通化市某农村小学26岁男教师栗锋在从1998年开始的4年间,竟在教室、备课室、水房甚至自己家里,先后对自己所带班级里的19名女学生进行数十次强奸和猥亵……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儿童在性方面的权利正遭受着日益严重的侵害。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长期关注着女童的健康发展。她说,女孩在遭受到性骚扰、猥亵或强奸等性侵害后,不仅身体遭到严重损害,更可怕的是,她们的心理健康和健康人格的形成也受到威胁。 中国青少年犯罪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肖卫东说,遭受到性侵犯的孩子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系列不良精神症状,比如恐惧、焦虑、抑郁、害怕接触自己的父亲或男性亲属,甚至会出现自杀或企图自杀等行为,而且这种伤害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增加。一次伤害足以摧毁一个女孩的一生。 贵阳一女孩在初中时父母离婚,母亲多次再婚。她在被一远房亲戚强奸后给母亲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我情愿自己被撞死,或者是个植物人,或者是个白痴,也不愿多停留在这个社会上”“我就像一个失去味觉的人,吃什么东西都无味”。曾当过她班主任的老师回忆说:“这件事情发生后,她与同学的关系很疏远,对许多事情都很冷漠。她没有这个年龄应有的快乐。” 肖卫东分析说,儿童性侵害的发生既有家庭的原因,也有学校和社会的原因。 在家中,父母关心得更多的是孩子的学习成绩,他们几乎从不有意识地对孩子进行性知识教育。在学校,大多学校还没有把儿童性知识教育放到应有的位置。在招聘和考察教师时,对其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也未予详细考察。由于孩子们没学到性自护的相关知识,对教师的越轨举动就无从辨别。而社会上,一些有畸形性需求的人往往把目光瞄准体力和智力都没有防卫能力的儿童,加之诉讼取证的艰难、一些家长怕张扬的心态,更是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性侵害就像一头拦路虎,把一些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吞噬掉。为了孩子的未来和明天,正视、防范性侵害,让我们的孩子懂得性知识和性自我防护,加大惩治犯罪嫌疑人的力度,给孩子们一片纯净的天空,已是刻不容缓。(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