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丈夫自认有第三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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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6:0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文起)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一位丈夫竟在起诉书中大方表明自己有第三者,与妻子感情不和,要求离婚。昨天,笔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离婚请求。 在离婚纠纷中,有外遇的一方对自己的第三者问题都避而不谈,因为一旦承认,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都会对自己不利,甚至会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身为丈夫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魏两人婚后十多年的共同生活,已为双方确立了牢固的感情基础。现陈先生以他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为由要求与妻子离婚,其行为有悖于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法律原则,法院就此对其提出批评。因为魏女士表示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陈先生应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加强沟通交流,放弃离婚之念。法院认为,陈先生的起诉要求离婚理由不足,所以判决驳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