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醒:领到支票当工钱的民工要及时兑换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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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月14日电(记者胡梅娟)年终结算工钱时,有的建筑单位会以支票方式支付民工工资,业内人士提醒,领到支票的民工,要妥善保存好支票,并尽快兑换成现金。 支票是付款单位签发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款项的凭证,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账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 业内人士介绍,支票的签发有严格的规定,签发支票时,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包括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等,上述项目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 民工如果收到支票,第一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因为支票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0天,遇节假日顺延。第二,查看支票用途,支付工资的支票用途应当填写为“工程款”或“工资”。第三,要查验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万、千等单位书写是否正确。第四,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要及时送存银行。第五,支票如果被银行退回,民工应当尽快向出票单位索换。还要注意的是,支票不得折叠,现金支票不得作为转账支票使用,民工持现金支票购物时,商场肯定不予受理。 个别建筑单位利用民工不太熟悉支票这一支付方式,在开具支票时耍花招以达到拖欠的目的。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介绍,他们曾接触过类似事件,一建筑单位在用支票付民工工钱时,先是在填写大写金额时,数字之间留的空隙过大,不符合银行要求被退票。后来重新填写后,支票加盖的印章又与银行留底的印章不符,再次被退回后,支票用途又写成“餐费”,几经折腾,半个多月过去后,民工最终才拿到现钱。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还建议民工,如果收到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空头支票,民工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