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领导干部要树正确政绩观 兴求真务实之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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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21: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朱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近日在中央党校第19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每个人民公仆的终身追求。为人民创政绩,才能得到人民拥护;为人民创政绩,党的事业才能得到发展。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贺国强强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要用政治的观点看待政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贺国强指出,中青年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思想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国尽职、为民造福上,把职位作为为党和人民创造政绩的舞台。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把发展思路是否正确,发展战略是否合理,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发扬“两个务必”,经受住艰苦环境的锻炼。要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创造出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在伟大的实践中成长进步。 贺国强最后指出,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组织部门负有重大责任。要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今年中组部拟集中出台六项改革措施,即: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规定、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的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以及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下海”的意见。重申党政领导干部不准在企业兼职的意见。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勤政为民、甘于奉献、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 中组部、中央党校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座谈会由中组部副部长王东明主持。(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