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驳回王雪冰上诉 维持原判12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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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0:59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对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原判。 王雪冰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5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