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 大幅度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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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我省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进行调整。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省销售货物的,由原来省辖市月销售额3000元、县及县以下地区2500元,一律提高到5000元;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劳务的,由原来省辖市月销售额2000元、县及县以下地区1500元,一律提高到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不变,仍为销售额200元。 省国税局要求,凡对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仍然违规征收税款的,将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刘中文 吴功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