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大代表五种情况可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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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1: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晋江市人大代表今后如不能正常执行代表职务将可以辞职。相关规定今日将在晋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前进行表决。 记者从昨日中午举行的晋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获悉,《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的暂行规定(草案)》已获晋江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今日将在晋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前进行表决。晋江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该暂行规定,晋江市人大代表在5种情况下,原则上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这5种情况分别是:晋江市委领导因工作需要担任代表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退休,不需再担任代表职务的;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退休,不需要再担任代表职务的;镇(街道办)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领导需要担任代表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退休,不需要再担任代表职务的;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执行代表职务的;其他情形需要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 在此以前,晋江市人大代表一般只有在3种情况下会改变其人大代表身份,这3种情况分别是:一、在换届选举中落选,二、调离本地,三、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暂停其行使人大代表职务,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晋江市大常委会主任施并章说,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调离了原工作岗位的代表和一些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很难与原选区选民保持联系并接受监督,更不利于听取和反映他们的心声。建立人大代表辞职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人大代表队伍,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素质,可以让人大代表更好地为老百姓和政府服务。(本报记者俞志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