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必须上“双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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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02 京华时报 | |
作者: 窦楠来源: 本报讯(记者窦楠)昨天,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一俊在区第十三届人代会一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透露,全区重点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都要签订“双保责任书”———保证“工程质量”和保证“无腐败”。 据介绍,朝阳区已设立专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构,构建全区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简称“网络办”),并采取各种措施从源头遏制职务犯罪。2003年地铁10号线朝阳段拆迁工程和区政府采购工程就全部上“双保”。朝阳区建设主管单位、参建单位与“网络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共建小组”,开工建设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与“共建小组”层层签订“双保责任书”,明确规定各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无腐败工程应尽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旦违规立即严惩。“共建小组”全程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或有人举报某工程有违法乱纪问题,“共建小组”立即严厉查处,执行“双保责任书”好的单位,则进行表彰、奖励。截至目前,这两项工程均未发现此类问题。 朝阳区同时还构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等相配套的预防犯罪工作机制,与原市纪委工业工委共同建立包括15个行业、153家企业参加的朝阳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在城建系统、外贸系统则开展行业预防;对属于国家重点工程的国家电力调度中心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从每个细节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