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五次“拷问”教育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15 时代商报 | |
沈阳市各界关注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价格听证会昨天举行代表五次“拷问”教育收费 昨日上午,沈阳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召开了沈阳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价格听证会。此举立即受到了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学校老师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前来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家长代表24人、人大代表4人、政协委员6人、高校教授及专家6人。 在沈阳市教育局提交审议的《关于确定沈阳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说明》中记者了解到,2003年秋季开学后沈阳市取消教育收费11项,减少收费金额4555万元,以往沈阳市中小学校自行制定的向学生收取的“取暖费”、学校集体办理的中小学生保险费、技能培训费、校内存自行车费等服务性费用已被“砍掉”一大部分。目前,服务性收费仅限于课后看护费和热饭盒费、校服费、军训费、食宿费、体检费、六病(近视、龋齿、沙眼、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防治费等。这6种教育服务性收费在此次价格听证会上进行了热烈的公开讨论。 参加听证会的许多专家代表对沈阳市教育局申请报告中的一些项目、标准以及理由提出了质疑,但同时,也对其中另一些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示赞同和认可。 质疑一:为什么把省定的两项合为一项? 不能在省定基础上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额度,沈阳教育局把省定的体检费和六病防治费两项变为一项,同时又增加了一个“其他”项令人费解。 质疑二:课后看护费上涨理由不充分。 课后看护费由6元涨至10元理由不充分,张教授说,学生放学时间并不是老师下班时间,老师在3点至5点半不是加班,而是8小时工作之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因此,不能作为对老师的经济补偿。 质疑三:体检费和六病防治费制定的标准范围太大。 体检费从6元到26元,范围太大,对此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应该拿出一个具体的数字作为标准,“是6元就是6元,是10元就是10元。” 质疑四:校服、体检、六病防治应该改由政府统一采购。 目前的校服费指定标准没有依据,而且质次价高。应改由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由市场规律来定价。对于体检和六病防治所需要的医疗机构,也完全可以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来降低成本。 质疑五:附加的四项收费属于正常行政经费。 在此次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异议最大的就是关于技能培训费、学习质量监测费、材料费、档案以及证书费等附加提出审议的4项收费。这些费用应该从学校的正常行政教育经费中支出。(相关报道详见9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