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高之女被判三缓五 并处罚金七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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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2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燕赵都市报》昨天报道,原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维高之女程悠兰涉嫌偷税案日前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偷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99360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1999年下半年,程悠兰在任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其弟程慕阳在逃指使或同意公司财务人员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悠兰在担任佳瑞公司董事长、法人且主管该公司财务工作期间,为该公司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占同期应纳税款比例的19.76%至19.98%,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偷税罪。同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程悠兰偷税罪的10起事实中的4起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程悠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