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平城乡之间救助鸿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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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3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主委刘晓,省政协委员、民革省委副主委肖芝泉等联名提案,呼吁我省尽快构建社会弱势群体的综合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在社会保障方面长期以来城乡不等、严重不公的做法,完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对接。现状3.5亿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 目前我国共有包括残疾人、农村贫困户、灾民、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 我国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主体依靠群众和集体,国家处于辅助性地位,面对的只是一部分人。目前,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最高为344元,最低100元左右,农村的社会救助水平更低。传统的社会救助除了使鳏寡孤独病残者能维持基本生活外,大多数其他救助仅仅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和帮助。窘迫仅16%-50%的遭灾者能得救济 我国弱势群体大多在农村,而类似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障等社会救助方式主要只是针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弱势群体病者无医疗救助,失业者无失业救助。即使是遭灾,所得到的救助也并非“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50%的贫困者能得到救济。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处于一种无法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没有如《农村社会救助法》、《救灾法》等实体法,许多工作均依靠部门的规定或政策来确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建议尽快建立弱势群体综合保障体系 提案建议,尽快建立社会弱势群体的综合社会保障体系。确立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主体地位,加快对社会弱势群体保障的立法工作;加快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改革,消除在社会保障方面长期以来城乡不等、严重不公的做法,完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对接;提高对弱势群体的保障的覆盖面,尽可能地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