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高之女涉嫌偷税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43 北京晨报 | |
判三缓五,并处罚金708万元晨报石家庄专讯1月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原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女程悠兰涉嫌偷税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判处程悠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99360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1999年下半年,程悠兰在任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其弟程慕阳(在逃)指使或同意公司财务人员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悠兰在担任佳瑞公司董事长,并主管该公司财务工作期间,偷逃税款占同期应纳税款比例的19.76%至19.98%,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已构成偷税罪。同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程悠兰偷税罪的10起事实中的4起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鉴于程悠兰在审理期间尚能认罪、悔罪,并有积极补交税款的表示,可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程悠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宣判当日,该法院立即对被告人程悠兰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燕赵都市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