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须上齐5种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4:06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强调:职工签劳动合同时,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上写进医疗保险这一条,并监督本单位及时交纳。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一条,续约时一定要补签,这是维权的一个途径。 “职工享受医疗待遇的权利和每个人交多少钱无关,而取决于个人和单位是否缴费。”据这位官员解释,保险费的筹资原则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做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而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 实际上,按照国家规定,每个职工应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5项保险,这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达到。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