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个体及自由职业者都可参加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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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5: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泰安1日14讯 记者今天从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不论户口情况,都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新出台的《泰安市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时,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达到25年、女达到20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