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高之女程悠兰偷税177万 判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6:2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004年1月7日上午9时,原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维高之女程悠兰涉嫌偷税一案一审有了结果,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程悠兰犯偷税罪对其公开宣判: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993608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1999年下半年,程悠兰在任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其弟程慕阳(在逃)指使或同意公司财务人员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程悠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宣判当日,该法院立即对被告人程悠兰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