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鹏)环保工作的不断变化,导致实施6年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面临着立法以来的最大一次修改。昨日,经过众多专家耗费3年时间集体修改的新条例正式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cq.gov.cn/)上公示并征求市民意见。新条例有望在年内实施。老条例治不了新问题“修改老条例,是因为它已不大适应当前社会”,牵头组织此次修改的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许布策称,从1998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现行条例最大弊端在于可操作性太差,很多新出现的环保问题无法从中找到对应条款。许处长举例说,如以前大量开设在住宅楼 内的小皮鞋作坊,其散发的刺激性气味和噪声一度引起市民强烈不满。因现行条例中对此没有明确的处置意见,导致环保执法很难进行。现在,专家们决定在新条例中直接写明“禁止在居民楼中从事产生噪声、振动、废气(含恶臭、油烟)等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将被责令期限治理或是停业。新条例简单易操作据悉,修改工作从2000年8月开始以来,数十位环保专家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如今上网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新老条例篇幅变化巨大,前者条款多达209条,而后者仅仅只有61条。许处长介绍说,与老条例相比,新条例增加了建立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更重要的是,新条例着重强调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如以前执法人员要想处罚一起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很困难,新条例中则明确规定了这类环境违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一位参与了起草新条例的专家表示,“这样一来,法律法规不再复杂,变得简单化,让守法者一目了然,执法者有法可依”。预计年内公布实施据称,新条例的公示期大致为1个月,市民可登录市政府公众网查询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出自己对某些条款的看法和建议,如果意见中肯,最终有可能被采纳。公示期结束后,还将经过市人大、市政府等部门的审核程序,预计年内将向社会公布实施。(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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