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9名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建议 立法保护虚拟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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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8:35 东方网-文汇报 | ||||||||||
2003年12月5日,成都的一位游戏玩家——赵松涛,在《传奇》游戏中拥有的“财富”竟然于一夜之间几乎全部被人盗取。随后,在赵松涛向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有关起诉游戏运营商事宜的时候,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们马上意识到:此类事件已经在全国发生多起,不仅危及玩家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关系到我国游戏产业能否健康发展。日前,包括该律师事务所在内的成都三家律师事务所的19名律师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建议:立法保护虚拟财产。 何佳林律师说,“网络财产”官司难打,主要有三个难处:一、网络上的虚拟财产是否能称作“财产”,性质难以界定;二、网络虚拟财产被盗难以取证;三、管理者责任难以划分。现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门、公安机关、出版局都可以管,但谁都管不好。由于执法主体不明,单纯依靠行业协会松散的管理,技术标准难以统一。 何佳林律师介绍说,网络虚拟财产本身是具有商品价值的,因为虚拟财产的获得主要方式是个人的劳动和购买。玩家在游戏中的升级攻关中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伴随着大量的上网和购买游戏时间的费用;而且玩家获取装备可以直接从游戏运营商中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这种买卖直接是以人民币作为交易的,其本身就是一种商品的交易过程,只不过作为商品的物是虚拟的,但是它却和现实中的货币等价起来。因此,“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一般商品的属性,由此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份立法建议已经寄出半个多月了,何佳林律师满怀信心。他说:“既然是玩游戏,就应该有游戏的规则,如果等到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已经发展到韩国、日本当今水平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我们就又落后了。及早地制定法律,将会让网络游戏在我国走得更加稳健。”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