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要向“长宽”讨回网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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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8:38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我市出现全国首例用户状告互联网接入商案 本报记者 卢维伟 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思想斗争后,家住湖里南山路的黄跃明联合陈曙苹在年初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将互联网接入商(ISP)厦门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宽)告上了 起诉 开始使用长宽的时候,下载的速率最快可以达到每秒700K,去年9月开始,它却对网速进行了限制 1月6日,黄跃明正式向思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长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原告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时取消限制互联网接入速度、封锁网络通信端口的行为,保证向原告提供稳定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和10Mbps带宽速度。同时要求长宽双倍赔偿原告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五个月的网络服务费人民币800元。 当黄跃明听说长宽可以独享10M带宽还不限上网时间时,2003年4月16日,他与长宽签订了使用协议,除了交400元安装调试费外还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网络使用费960元。 黄跃明告诉记者,使用之初确实感到长宽不错,下载的速率最快可以达到每秒700K,一部500M的电影下载10来分钟就搞定。但是,去年9月以来,他明显感到速度变得很慢:白天100K左右,而晚上更是低得只有60K。随后,黄跃明了解到,速度变慢的原因是长宽对网速进行了限制(本报去年9月26日曾作过报道):互联网接入服务速度限制为上行为1Mbps(128KBps),下行为1.17Mbps(150KBps)。 质疑 当初长宽宣传时说:用户可享受10M的入户带宽,短期内还可以迅速升级到100M带宽 “为什么限制我们的速度?”黄跃明向记者展示了当初与长宽签订协议的长宽广告宣传单:用户可享受10M的入户带宽,短期内还可以迅速升级到100M带宽。“业内人士都清楚,入户带宽指的就是独享带宽。事实上长宽在业务推广时也是宣传10M独享带宽,10M带宽相对应的下载速率至少每秒要在1000K。”黄跃明说。黄跃明曾通过专门提供网络速度测试服务的“世界网络”来分别测试联结北京长宽和厦门某网站时的速度,结果表明才达到每秒100K左右。 此前,记者从长宽了解到,随着宽带业务的发展,用户数量剧增,在带宽总量没多少变化的情况下,网络顿时变得拥挤起来,长宽因此做出了限速的决定。 原告律师 长宽限速单方面变更了服务合同,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做法,自己的承诺随着用户的增加变成了空话 “长宽单方面做出限速决定,违反了去年长宽与我签订的协议,损害了用户的权益。长宽有义务根据用户的数量来扩大带宽出口,而不应该限速。如果用户继续增长,网速是否会限得更厉害?”黄跃明说。 记者注意到协议书的格式条款规定:如协议有变更,长宽以业务通知的形式告知,如有异议,双方协商……否则长宽认为用户同意新的协议。黄跃明的代理律师张海勇认为该格式条款有“霸王合同”的嫌疑。张海勇说,按照一般合同理解,长宽限速单方面变更了服务合同,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做法,自己的承诺随着用户的增加变成了空话。 与此同时,张海勇并不否认这个案子的难度,也不言胜算几何。他向记者表示,起诉长宽在国内尚无同类诉讼可作参考,关于互联网接入服务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和权威解释。在专业性很强的IT领域,接入到底指的是接入到驻地网(如长宽)还是接入到互联网?长宽没有明确说明,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接入就应该指的是接入到互联网。 本报将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