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施行,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缴工伤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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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8:57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昨获通过 新快报讯(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宣)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包括被单位派到疫区工作染病等十二种情况可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昨日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 工伤补助标准有调整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为: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草案第二十九条增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有关内容,计发标准为: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10个月,六级计发8个月,七级计发6个月,八级计发4个月,九级计发2个月,十级计发1个月。 参保范围定广泛 与国家《条例》相比,广东《修订草案》对参保范围的规定更广泛———除了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之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护理待遇高于全国“伤残津贴”,具体标准“看齐”国家《条例》,实际金额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国家《条例》规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级,并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50%相应设定三级护理待遇。广东省一直以来的做法是将护理等级分为四级,待遇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50%、60%。 可认定和视同为工伤的十二种情况 (以下七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下五种情况可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残废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