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狂徒苏州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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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0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几天前,一匿名男子打电话到北京市东城区港澳中心,声称他已在该中心安置了炸弹,要求向他指定的账户存入30万元现金,否则将引爆炸弹。此后,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紧急协查通报后,300余名警力全城布控,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严定强,协助北京警方破获这起“诈弹”勒索案。 经苏州警方侦查发现,该男子是在苏州吴中区向北京港澳中心“发号施令”的,吴中 根据严的交待,侦查员在长桥太湖东路一出租屋内将另一名嫌疑人严定强妻子晏某抓获。目前,严定强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新闻链接 2001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有关条款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警方表示,凡是扬言以爆炸等手段相威胁敲诈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将一律依法严惩。 作者: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王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