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中小学减收费 家长将省近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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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16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姜秋玉)因去年下半年教育服务性费用仍未收取,如按沈阳市教育局新标准实施收费,沈城学生家长在2003~2004学年度将减轻9835万元的经济负担,这是记者在昨日的教育服务性收费标准听证会上了解到的。 在2003年秋季开学后,沈阳市教育局按辽宁省下发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取消了教育收费11项,这其中有保险费、补课费、存自行车费、采暖费 去年11月中旬,省里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确定了各市只能收取课后看护费、校服费、热饭盒费、军训及其他教学实践活动的交通、食宿费、体检费和六病防治费,其他的服务性收费如作业本费全部取消,沈阳市减少教育收费12项。两次减免数额合计将达到9835万元。 据教育局有关人士透露,沈阳市教育系统的大部分经费都用于支付人员开支,像2002年共有教育经费16.5亿,但其中88%~90%都用作人员经费,公用的经费占少部分。教育局希望能保留一部分服务性收费,以保证教育部门正常开支。 同时沈阳市教育局表示,如此次教育服务性收费标准听证会未批准沈阳市教育局所申请的收费标准,教育局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所定标准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