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筹建全国首家少年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邬耀广 杨晓梅)未成年人罪犯将在专门的少年法院进行审理。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作为全国4个试点之一,广州将筹建全国首家少年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邬耀广主任表示,筹建少年法院是200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构想,初步决定广州、上海、南京、哈尔滨4个城市作为试点。目前,广州的筹 据邬主任介绍,少年法院是独立于各个法院之外的专属法院,跟各个基层法院的性质是一样的。其机构设置与普通法院大致相同,也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个法庭,还有立案庭、审判庭和执行庭等。 考虑到多数少年犯是一时误入歧途,容易进行改造和挽救。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过设立少年法院,将未成年罪犯与成年罪犯区分开来,对他们进行暂缓判决,或者用“社区服务”的方式代替“监内服刑”,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