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冰受贿上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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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35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4日对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12月10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的判决。 42岁就当上中国银行行长的王雪冰,曾被誉为“财富人物”、“大银行家”,仕途一片光明。可是,随着中纪委、监察部的侦查结束,王雪冰现出了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的大贪 王雪冰的工作时间比例为5∶3∶1∶1。就是用50%的时间跑上层,用30%的时间跑海外,用10%的时间管中国银行总行,再用10%的时间管下面的分行。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月10日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名牌手表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鉴于被告人王雪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