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破产法》草案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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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38 都市快报 | |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来自各地部分法学研究机构的关于新《破产法》草案的书面意见最近陆续反馈到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呼唤已久的新《破产法》的起草工作进入新阶段。 日前,记者见到了这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草案)。 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是,该草案中出现了自然人破产的条款。 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对记者表示:“新《破产法》在本届人大肯定能够出台。” 将自然人纳入破产范围,引起了业界广泛争议。 “上海静安区法院曾经发过一个‘限制高消费令’,因某人欠债不还,判令他今后不能出入饭店等高消费场所。这实际上就有点个人破产的意思。”宋一欣律师说,一个比较近的例子是,香港明星钟镇涛由于炒卖楼房无法偿清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去年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案,钟被限制进入高消费场所、限制出国等。 但也有部分人士表示,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信用不良的现状下,自然人破产可能会进一步放大欺诈、洗钱、侵蚀国有资产等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大量使用现金支付方式,财产状况并不容易清查,信用体系也很不健全,现在还缺乏个人破产的配套措施,实施难度还比较大。 自然人破产分为普通自然人破产和商事自然人破产,此次只涉及到商事自然人破产。现在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都包括自然人破产,或者叫消费者破产。 记者获悉,该次草案尽管有许多创新,但仍然将银行的破产排除在外。第161条规定:“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不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