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用电每度涨八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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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部分用电每度涨八厘 主要影响工业、商业用电,住宅、农业与化肥生产用电等不涨价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钟洁)从今年1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广东适当提高全省的销售电价,除住宅、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 据悉,为了解决煤炭涨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调整广东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后,从今年1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适当提高广东全省的销售电价,除住宅、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统一提高0.8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对趸售县的电价提高0.6分/千瓦时。各地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可查询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市的趸售电价调整为48.68分/千瓦时,深圳市物价局据此公布深圳市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并报省物价局备案。据了解,此次调价主要影响了工业、商业用电价格。 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对各趸售县的趸售电价调整后,各趸售县除住宅、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统一提高0.8分/千瓦时。 | |